何志鹏博士就会议研讨的主题作了独到且精彩的发言,他从权利的产生、根源、形态、发展诸理论层面进行阐述:权利应界定为社会可供资源和人的基本需求间的契合,并具体结合TRIPS协定下的知识产权与健康权的协调问题,对“制度-权利架构”这一理论做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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