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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中心课程设置

1.欧洲研究的文学硕士学位课程

欧洲研究中心将至少招收28名研究生和16位博十生,他们主修欧洲经济、法律、政治、哲学、文化等。在整个学习期间,学生们将专心于欧洲研究充分利川欧洲研究中心的资源,并参与欧洲研究中心的研究工作。之后他们将撰写关于欧洲研究方面的研究报告和论文,井作为培养研究生的成果。随着欧盟对中国务方面影响的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和巩固中国与欧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急需为大学生提供广泛的、最新的欧盟知识。文学硕士学位的授予取决于欧洲研究方面的课程。有能力的教师将开设如下七门相关课程,以满足学生的要求并开阔他们的视野。

课程的开设为18周,要求学生在两年内取得获得学位所要求的学分。

EUP01政府及政治(管理学院,40学时,3学分)

EUP02欧洲一体化与全球性管理(管理学院,40学时;3学分)

EUP03欧盟人权法(法学院,32学时,2学分)

EUP04欧盟经济政策(法学院,32学时,2学分)

EguP05欧盟司法理论(哲学院,32学时,2学分)

EUP06欧盟区域金融政策(经济学院,40学时,3学分)

EUP07欧盟区域产业政策(经济学院,40学时,3学分)

开设欧盟司法理论课程的主要原因是:欧盟建立后,欧洲各国之间在政治、经济及社会界限方面的原有差距逐渐减少,欧洲社会愈加趋于公正,这些社会变化也体现了欧洲的司法理沦;欧盟的司法理论表达了整个欧洲对社会公正的观点,这种观点具有普遍意义,即对整个现代社会来说,就一直存在着如何束建立一个公平社会的问题:中国东北老下业基地正处在现代化和激烈变革的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公正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们需要从欧盟的司法理论中学习经验。

欧洲人权法作为一门研究生课程与欧洲区域政策相联系,原因在于,后者的目标是平衡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无论对人民,还是对成员国来说,经济的良好发展都是人权的一部分。同时,经济增长和其秩序也一直是制约某些权利的原因。在学习欧洲人权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更好的理解经济增长与法律法规之间的联系,以及政权、公民权利与国家政策的平衡。既然欧盟意图将欧洲人权公约合并为其(已成为它的成员国)法律的一部分,那么通过了解人权而更好的理解它的大部分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2.欧盟研究的学士学位课程

开设学士学位课程有帮助大学生获得关于欧盟的全面知识。

欧盟政府及政治(管理学院,40学时,3学分)

欧盟法律(法学院,32学时)2学分)

欧盟区域性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院,54学时,3学分)

3.为本科生和研究生举办的演讲及研讨会

(1)面向吉林大学所有专业的学生举办至少2场关于欧盟的专题演讲。内容是:欧盟政府及政治:欧盟社会公正及其对中国的意义。

(2)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举办4场研讨会(每年2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关于政府在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所担任的角色,吉林大学的教授、其他中国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学者,以及研究生都将参与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