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欧洲国家看中国小城镇成长差异研究
发布日期: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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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小城镇的概念界定
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认为:“小城镇是由农村中比农村社区高一层次的社会实体组成,这个社会实体是以一批并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口为主体组成的社区,无论从地域、人口、经济、环境等因素看,他们都是具有与农村社区相异的特点,又考与周围的农村社区保持着不可缺少的联系。”
原民政部长李宝库认为:“小城镇是指区别于大城市和农村村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主要由从事非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口所聚集的社区,它包括国家已批准的建制镇和尚未设镇建制的相对发达的农村集镇,同时也包括一部分小城镇”。
蔡秀玲认为:小城镇是指区别于大中城市和农村村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主要由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口所聚集的社区。是一定区域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包括国家已批准的建制镇和尚未设镇建制的相对发达的农村集镇。其特点是乡镇企业比较集中,商业服务业有一定的规模;非农业人口相对集中,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事业有一定基础;一般是附近农村贸易的集散地,区位条件比较好,在水路交通沿线;处于城乡接合部,是乡头城尾。在管理上既有城市的特点,又有农村的特点。
近期的研究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小城镇,泛指各种规模不及大城市,但具有城市的性质及功能,具有一定的地域面积和人口数量及人口密度,为大部分从事非农业生产或服务的人群所集居的介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社区。它包括国家已批准设镇建制的建制镇和尚未设镇建制的相对发达的农村集镇。本人比较认同这一概念界定,在本论文中所涉及的小城镇也基本属于这一范畴。
不论从哪个角度的研究,城市化或城镇化都表明为一个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又涉及 到一个量化标准。当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按非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计算,并主要是以户籍为准。这与国际惯例不相一致,与实际情况也有较大出入。但为了与其他研究者的研究口径保持一致,在本文仍然沿用这一概念,即以“非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的户籍标准”作为城镇化水平的衡量标准。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将由人口登记制度取代人口户籍制度。而按照人口登记统计的城镇人口数量,将高于户籍人口制度。也就是,目前按照户籍制度统计的城镇化水平应当低于实际的城镇化水平。
2.小城镇起源及中国小城镇成长差异出状
2.1小城镇起源考察
马史思认为,小城镇的形成是“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作为基础的。从人类的社会发展历史可知:在原始社会中,随着农业的发展,人们开始由游牧变为定居,形成了最早的村落。到了隶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开始了手工业与农业的公工,人们生产的商品进行商品交换,使居住的村落变为以农业为主的张村和以手工业、商业为主的城镇或城市、出现城乡分离。在资本主义社会,高品经济已经高度发展。“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还可以看作是资本与地产的公离,看作是资本不依赖于地产而存在和发展的开始,也就是仅仅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的开始。”这种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过程中的城镇或城市,因为“市场的扩大、资本的积累、各阶级社会地位的改变、被剥夺了收入来源的大批人口听出现”使“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从此形成更多的城镇甚至于大城镇。可以说,一切小城镇和城市的形成,都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取决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适应的发展。
小城镇是作为乡村的对立物出现的,它产生于由野蛮向文明过渡之时,城镇出现的前提,是生产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复杂化,而特别是社会分工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公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阒全部文明的历史并一直延续到现在。”城市兴起的根本动因,首先在于生产的发展。因为无论什么性质的城市,总是集中了较多的人口,而其中一些人口是又脱离生产,特别是脱离农业生产的。如果农业生产力不提高,没有足够的剩余粮食供应城市,城市当然发展不起来。其次,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平技术的复杂化,也要求手工业能够给它以更好的产品这就促进手工业加强专业化,使手工业有更多的行业脱离农村的家庭副业或庄园手工业形态,集中到城市中。而手工业脱离农村集中到城市后,引起城市产流的问题,也刺激了商业的发展。这些都是城市兴起的基本条件。
2.1.2中国小城镇的起源
中国小城镇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有小城镇的萌芽。到了奴隶社会,小城镇随之出现和兴起。我国《礼记》中所有记载的“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就是小城镇兴起的象征。说明我国小城镇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在古代的历史上,类似防御说、地利说、集市说等等都是反映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的。在古代著名典籍《周易·系辞》中曾写到“日中为市,为天下之民聚会天下贷物,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解放后山东章丘县城子崖的古代城址的控掘考证,我国早在4000多年前即龙山文化时期已有集镇。这一切都证明我国小城镇的形成有着悠久的历史。到了封建社会,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小城镇不断形成和发展,而且涌现出一批一批的小城镇,甚至于大中城市。从16世纪中叶起,我国在一些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小城镇和大城市处于兴盛时期。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银行的出现,大大促进了大中城市和小城镇的繁荣。由于1840年鸦片战争和帝国主义的入侵,小城镇尤其是城市经济处于半残殖民地化,使小城镇经浊和整个城市经济一样处于崩溃地位,由兴盛转入破产时期。 据有人初步统计:商代有一个王者,29个诸侯国都;西周时有一个王都,78个王朝行都和诸候国都;春秋战国时,有36个郡;到了秦始皇统一中国,改为46个郡,800-900个县;西汉时有郡51个,8个商都;三国时有15个州治,41个城市;南北朝有都城4个,商都16个,小镇70个;清末时有2000多个县一级的小城镇。(参见《经济研究参考资料》第745期)。这些粗略统计,基本上反映了我国小城镇和大中城市的发展,有的王都和都城所在地,按照有规定50万以上为大城市,亦可称之为“大城市”。
我国小城镇形成及其演变过程可以说是在低级的集、市、圩、场的基础上逐步发展为小镇,进而到小、中、大城市的。由于我国农村长期呈出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中,商品交换不发达,出现最早的是以商品者之间相互交换产品为基础的集、市、圩、场等,基本是日中为市,日暮收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的增多,在这些集、市、圩、场中出现了手工业和商业,人口开始聚集,在这种不断发展的过程,逐步形成了农村集镇,进而到县镇,直至大中城市。尽管形式多样,但其起源的根本原因,仍然以生产的发展为基础。生产发展为城镇提供消费的商品、提供剩余劳动力,加快了人口聚集,促进了社会分工,进而加速了城镇的发展。